10月26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与九所高等院校法治人才培养合作共建协议签约仪式在国家法官学院北京分院举行。我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王新清教授代表学校签约,法学院院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莫纪宏教授,法学院副院长苗鸣宇副教授出席仪式。
王新清代表学校签约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人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年内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国家法官学院九所高等院校进行了深入交流,经过反复沟通磋商,就法治人才培养合作共建机制达成了充分共识,确定上述院校入选北京高院法治人才培养项目合作名单。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安凤德在致辞中表示,参加签约仪式的九所高校,是享誉国内外的法学高等教育殿堂,是我国法治人才培养的摇篮。通过加强院校合作共建,必将有力推动北京法院在高素质专业化法治人才培养上取得新进展。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旭辉代表北京高院与各高校共同签订了合作共建协议。北京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杨雄华、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宣教部副部长马健伟,各高校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北京高院相关部门负责人集体见证了这一重要时刻。
我校成功进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法治人才培养合作的首批名单,是对我校卓越法治人才培养工作的充分肯定和重大鼓舞。法学院将以此次合作共建为重要契机,努力推进与北京市各级法院的合作交流,加强专业实习实践工作,进一步提升法治人才培养质量。